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必须到达工作地点,可被用人单位差遣的实际时间。芬兰的工作时间由《工作时间法》(työaikalaki)和集体劳资协议(työehtosopimus)明确规定。
雇主必须保存您的工作时间记录。您有权收获得自己的工时记录的副本。您应该记录自己的工时,还应该记录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。
正常工作时间不同行业里的工作时间也不同。法律规定,正常工作时间(säännöllinen työaika)每天最多8小时,每周最多40小时。员工通常有权每周休息两天。
某些工作,例如餐饮业、运输和护理设施,可以将常规工作时间安排成定期工作。即正常工作时间是两周80小时,或者三周内120小时。查看您的集体劳资协议行业的工作时间。
弹性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(liukuva työaika)是指员工可自行决定每日上下班的时间。您还须遵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附加条款。
轮班轮班工作(vuorotyö)中,您通常需要轮流上早班、晚班或夜班。雇主必须提前制定排班表,并保证您在工作周开始前至少一周得到排班表。
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要求您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(ylityö),您应当获得额外的加班费。加班费至少为正常工资的50%。未经雇主同意不可以加班。要求加班时,雇主还必须征得您的同意。
全天和非全天工作工作可为全天也可为非全天。全天工作(kokoaikainen työ)是指您通常每天工作大约八小时,每周工作五天。非全天工作(osa-aikainen työ)是指您从事非全天工作,或每周工作不到五天。
不规律的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还可规定不规律的工作时间(vaihteleva työaika)。这类合同中没有对工作时间做出具体规定,例如:10-30小时或0-40小时每周。当特定时期内最低工作时间为0时,就变成了所谓的“零工时合同”(nollatuntisopimus)。此时,用人单位仅在需要时安排您工作,而且无需为您提供排班表。
应当尽可能避免签订零工时合同(nollatuntisopimus,应尝试和用人单位协定最低工作时间。
当您发现雇主完全不给您提供工作时,应当要求雇主提供工时减少原因的书面解释。